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折獄高抬貴手 | 上頁 下頁 |
王罕資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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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罕大卿,知潭州。民有與其族人爭產者,辨而複訴,前後十餘年。罕一日悉召立庭下,謂曰:「諸家皆裡富人,無乃厭追逮之苦?今無狀子寒饑不能以自存,況析產之券有不明,以故久不決。人能少資之,令其遠去,後複何患乎?」皆泣聽罕命,自言方對吏時,雖欲求為此,顧不可得。於是遷所訴者於旁州,獄訟為之衰止。見王圭丞相所撰墓誌。 按:嚴明之術,在於察見物情,裁處事體。彼爭產者,困於寒饑;析產者,苦於追逮。理之曲直,何足深校;苟或可已,無不聽命。於是人少資之,令其遠去,則析產者所損不多,而免追逮之苦;爭產者所獲不少,而脫寒饑之困。州民獄訟,亦為衰止。豈非能察見而善裁處乎?儻忿其辨訴,加以峻罰,則物情不無所傷,而事體亦有所害,稱為嚴明,斯失之矣。若君子,則雖昭然深察,毅然決行,而從容中理,無傷害也。豈非嚴明之懿者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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