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折獄高抬貴手 | 上頁 下頁
李處厚沃屍


  太常博士李處厚,知廬州慎縣。嘗有毆人死者,處厚往驗屍,以糟胾灰湯之類薄之,都無傷跡。有一老父求見,曰:「邑之舊書吏也,知驗傷不見跡,請用赤油傘日中覆之,以水沃屍,跡必立見。」處厚如其言,傷跡宛然。自此江、淮間往往用其法。見沈括內翰筆談。

  按:凡據證折獄者,不唯責問知見辭款,又當檢勘其事,推驗其物,以為證也。則驗傷者宜盡心焉。故書南公捏痕事,又以處厚沃屍事繼之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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