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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翁歸披籍


  ——趙廣漢、江文遙、黃霸三事附

  漢尹翁歸,為東海太守。郡中吏民賢不肖,及奸邪罪名盡知之。縣縣各有記籍。自聽其政,有急名則少緩之;吏民少解,輒披籍。縣縣收取黠吏豪民,案致其罪,高至於死。收取人必於秋冬課吏大會中,及出行縣,不以無事時。其有所取也,以一警百,吏民皆服,恐懼改行自新。出漢書本傳。舊集不載。

  按:趙廣漢使吏民相告訐,乃得以為耳目;翁歸所以盡知吏民賢、不肖及奸邪罪名者,何也?傳稱:「廣漢為人強力,天性精於吏職,見吏民或不寢至旦,尤善為鉤距,以得事情。郡中盜賊,閭裡輕俠,其根株窟穴所在,及吏受取請求銖兩之奸,皆知之。」則用為耳目者,不獨相告訐之吏民也。

  後魏江文遙,為咸陽太守。勤於禮接,終日坐廳事,至者見之,假以恩顏,屏人密問。於是民所疾苦、大盜姓名、奸猾吏長,無不知悉。亦以精強之力,鉤距之術,而得人皆為其耳目也。

  是故史言:黃霸在潁川時,吏民見者,語次,尋繹問他陰伏,以相參考。人鹹畏服,稱為神明。翁歸所以能盡知者,殆亦然歟?蓋以己耳目察奸,不若以眾耳目察奸之廣且盡也。第恐為彼所欺耳,故于精強鉤距,亦有取焉。

  若翁歸之可取者,則不獨此也。仲尼之言曰:「政寬則民慢,慢則糾之以猛;猛則民殘,殘則施之以寬。寬以濟猛,猛以濟寬,政是以和。」翁歸之政近之矣。「有急名,則少緩之者」,寬以濟猛之謂也;「吏民少解,輒披籍案罪者」,猛以濟寬之謂也。又「不以無事時」,有所取必因課吏大會及出行縣,則其用猛可謂謹重矣;雖盡知奸邪罪名,而不盡案致其罪,但「以一警百」,而「吏民皆服」,則其用寬可謂簡嚴矣。是故能使人人恐懼,改行自新,和可知也。察奸之道,莫善於此。夫苛察細事,駭服眾人,以矜其明者,于翁歸何足道哉?擬諸古之良吏,其鄭子產之流亞歟?史稱薛宣「為世吏師」,宣特一世之吏師耳,翁歸乃百世之吏師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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