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折獄高抬貴手 | 上頁 下頁 |
魏濤求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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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景德驛卒一事附 魏濤朝奉,知沂州氶縣。兩仇鬥而傷,決遣,而傷者死。濤求其故而未得,死者子訴于監司。監司怒,有惡語。濤歎曰:「官可奪,而囚不可殺。」後得其實:是夕罷歸,騎及門,墜而死。鄰證既明,其誣乃辨。見陳師道正字所撰墓誌。 按:此蓋死者子因其常鬥以誣其仇人也。夫鬥而即決者,傷不致甚,法無保辜,今乃誣其傷而死也。且辜限內死,若有他故,唯坐傷罪,彼騎而墜是他故也,可見其傷不應保辜也。濤能求得其實,辨明其誣,可謂盡心矣。 景德間,有縣胥醉,與驛卒相毆。夜歸,胥僕于路。或以告卒,地寒恐僵死。卒往視之,則已死矣。裡胥執送官,以為毆殺人,其實寒凍死也。卒之母訴於州,又訴於朝,皆反得罪。真宗以此諭宰臣,令謹擇刑獄之官。 若鬥傷者不遇魏濤,則驛卒何以異哉?其能盡心,亦足為賢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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