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折獄高抬貴手 | 上頁 下頁
丙吉斷財


  漢丙吉為廷尉時,陳留有一老人,年八十餘。前妻有一女,已適人。後妻生一子,而翁死家甚富,子方數歲,女欲奪其財,乃誣:「後母所生非我父之子。」郡縣皆不能決,聞於台省。吉乃言曰:「吾聞老人之子不耐寒,日中無影。」時方八月,取同歲兒,均服單衣,唯老人之子畏寒變色。又令與諸兒立于日中,唯老人之子無影。遂奪財物,歸後母之男。前女服誣母之罪。舊不著出處。

  按:或疑無影,恐其不然。南史蕭映傳:「荊州上津張元始,年九十七生兒,遂無影。」前代之人固嘗驗此,尚有疑哉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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