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賢德(2)


  王侍郎古說:元憲宋公以言者斥其非才,罷樞相,守洛。有一舉人,行橐中有不稅之物。公問:「何緣而發之?」

  吏言:「因其僕告。」

  公曰:「舉人應舉,孰無所貨之物,未可深罪。若奴告主,此風不可長也。」

  僚屬曰:「此犯人乃言官之子也。為其父嘗有章及元憲,意欲激其報耳。」

  公曰:「弗可。」送稅院倍其稅,仍治其奴以罪而遣之,眾服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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