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
>
筆記雜錄
>
麈史
|
上頁
下頁
禮儀(9)
傳曰「惡紫之奪朱」,然則紫之色可見矣。嘉佑染者既入其色,複漬以油,故色重而近墨,曰油紫。
未幾,英宗入繼大統,秘書丞甄履嘗為《繼聖圖》著其說。
後又為黑紫,神宗詔禁止,於是乃加鮮赤矣。世又目為順聖紫雲,蓋色得正也。
學達書庫(
xuoda.com
)
上一頁
回目錄
回首頁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