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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六 靈變(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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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括 沈括知延州時,種諤次五原,值大雪,糧餉不繼。殿值劉歸仁率眾南奔,士卒三萬人皆潰入塞,居民怖駭。括出東郊餞河東歸師,得奔者數千,問曰:「副都總管遣汝歸取糧,〔邊批:謬言以安其心。〕主者為何人?」曰:「在後。」即諭令各歸屯,未旬日,潰卒盡還。括出按兵,歸仁至,括曰:「汝歸取糧,何以不持兵符?」因斬以徇,〔邊批:眾既安,則歸仁一匹夫耳。〕 〔述評〕 括在鎮,悉以別賜錢為酒,命廛市良家子馳射角勝。有軼群之能者,自起酌酒勞之。邊人歡激,執弓傅矢,皆恐不得進。越歲,得徹劄超乘者千餘,皆補中軍義從,威聲雄他府。真有用之才也! 程頤 河清卒於法不他役。時中人程昉為外都水丞,怙勢蔑視州郡,欲盡取諸埽兵治二股河。程顥以法拒之。昉請於朝,命以八百人與之。天方大寒,昉肆其虐,眾逃而歸。州官晨集城門,吏報河清兵潰歸,將入城。眾官相視,畏昉,欲弗納。顥言:「弗納,必為亂。昉有言,某自當之。」既親往,開門撫納,諭歸休三日複役。眾歡呼而入。具以事上聞,得不復遣。後昉奏事過州,見顥,言甘而氣懾。既而揚言於眾曰:「澶卒之潰,乃程中允誘之,吾必訴於上。」同列以告。顥笑曰:「彼方憚我,何能爾也!」果不敢言。 〔評〕 此等事,伊川必不能辦。縱能撫潰卒,必與昉詰訟于朝,安能令之心憚而不敢為仇耶! 呂頤浩 建炎之役,及水濱,而衛士懷家流言。呂相頤浩以大義諭解,且怵以利曰:「先及舟者,遷五秩,署名而以堂印志之。」其不遜倡率者,皆側用印記。事平,悉別而誅賞之。 〔述評〕 六合之戰,周士卒有不致力者。宋祖陽為督戰,以劍斲其皮笠。明日遍閱皮笠有劍跡者數十人,悉斬之。由是部兵莫不盡死。此與呂相事異而智同。 段秀實 段秀實為司農卿,會朱泚反。時源休教泚追逼天子,遣將韓旻領銳師三千疾馳奉天。秀實以為此系危逼之時,遣人諭大吏岐靈岳竊取姚令言印,不獲,乃倒用司農印,追其兵。旻至駱穀驛,得符而還。 〔按〕 《抱樸子》雲:「古人入山,皆佩黃神白章之印,行見新虎跡,以順印印之,虎即去;以逆印印之,虎即還。」 今人追捕逃亡文書,但倒用印,賊可必得。段公倒印,亦或用此法。 黃震 宋嘗給兩川軍士緡錢。詔至西川,而東川獨不及。軍士謀為變,黃震白主者曰:「朝廷豈忘東川耶?殆詔書稽留耳!」即開州帑給錢如西川,眾乃定。 趙葵 趙方,甯宗時為荊湖制置使,一日方賞將士。恩不償勞,軍欲為變。子葵時年十二三,覺之,亟呼曰:「此朝廷賜也,本司別有賞賚。」軍心一言而定。 〔按〕 趙葵,字南仲,每聞警報,與諸將偕出,遇敵輒深入死戰。諸將唯恐失制置子,盡死救之,屢以此獲捷。 周金 周襄敏公〔名金,字子庚,武進人。〕撫宣府,總督馮侍郎以苟刻失眾心。會諸軍詣侍郎請糧,不從,且欲鞭之,眾遂憤,轟然面罵,因圍帥府,公時以病告,諸屬奔竄,泣告公,公曰:「吾在也,勿恐。」即便服出坐院門,召諸把總官陽罵曰:「是若輩剝削之過,不然,諸軍豈不自愛而至此!」欲痛鞭之,軍士聞公不委罪若也,氣已平。乃擁跪而前,為諸把總請曰:「非若輩罪,乃總制者罔利不恤我眾耳!」公從容為陳利害,眾囂曰:「公生我。」始解散去。 徐文貞 留都振武軍邀賞投帖,詞甚不遜,眾憂之。徐文貞面諭操江都禦史:「出居龍江關,整理江操之兵。萬一有事,即據京城調江兵,杜其入孝陵之路。」且曰:「事不須密,正欲其聞吾意,戒令各自為計。」變遂寢。 王守仁 王公守仁至蒼梧時,諸蠻聞公先聲,皆股栗聽命。而公顧益韜晦,以明年七月至南寧,使人約降蘇受。受陽諾而陰持兩端,擁眾二萬人投降,實來觀釁。公遣門客龍光往諭意,受眾露刃如雪,環之數十裡,呼聲震天,光坐胡床,引蠻跪前,宣朝廷威德與軍門寬厚不殺之意,辭懇聲厲,意態閒暇,光貌清古,鼻多髭,頗類王公。受故嘗物色公貌,竊疑公潛來,鹹俯首獻款,誓不敢負。議遂定,然猶以精兵二千自衛,至南寧,投見有日矣。而公所愛指揮王佐、門客岑伯高雅知公無殺蘇受意,使人言蘇受,須納萬金丐命,蘇受大悔,恚言:「督府誑我。且倉卒安得萬金?有反而已。」守仁有侍兒,年十四矣,知佐等謀,夜入帳中告公,〔邊批:強將手下不畜弱兵。〕公大驚,達旦不寐,使人告蘇、受:「毋信讒言,我必不殺若等。」受疑懼未決,言「來見時必陳兵衛。」公許之,受複言:「軍門左右祗候,須盡易以田州人,不易即不見。」公不得已,又許之。蘇、受入軍門,兵衛充斥,郡人大恐,公數之,論杖一百,蘇、受不免甲而杖,杖人又田州人也,由是安然受杖而出,諸蠻鹹帖。 〔按〕 龍光,字沖虛,吉水人,以縣丞致仕。王公督軍虔南日,辟為參謀。宸濠之變,公易舟南趨吉安,光實贊之,一切籌畫,多出自光。後九年,田州之役,公複檄光以從,卒定諸蠻,亦異人也。陳眉公惜其功賞廢閣,為之立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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