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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見大(9)


  王旦

  王欽若、馬知節同在樞府,一日上前因事忿爭。上召王旦至,則見欽若喧嘩不已,馬則涕泣曰:「願與欽若同下禦史府。」旦乃叱欽若下去,上怒甚,欲下之獄。旦從容曰:「欽若等恃陛下顧遇之厚,上煩陛下。臣冠宰府,當行朝典,然觀陛下天顏不怡,願且還內,來日取旨。」上許之。旦退,召欽若等切責,皆皇懼,手疏待罪。翌日,上召旦曰:「王欽若等事如何處分?」旦曰:「臣曉夕思之,欽若等當黜,然未知使伏何罪?」上曰:「對朕忿爭無禮。」旦曰:「陛下聖明在禦,而使大臣坐忿爭無禮之罪,恐夷狄聞之,無以威遠。」上曰:「卿意如何?」對曰:「願至中書,召欽若等,宣示陛下含容之意,且戒約之,俟少間,罷之未晚。」上曰:「非卿言,朕固難忍。」後數月,欽若等皆罷。

  胡濚

  正統中,宗伯胡濚一日早朝承旨,跪起,帶解落地,從容拾系之,遂叩頭還班,禦史亦不能糾。

  十三年,彭鳴中狀元,當上表謝恩之夕,坐以待旦,至四鼓,乃隱幾而寤,竟失朝。糾儀禦史奏,令錦衣衛拿。已奉旨,胡公出班奏:「狀元彭鳴不到,合著錦衣衛尋。」上是之,不然,一新狀元遂被拘執如囚人,斯文不雅觀。老成舉措,自得大體。

  孫覺

  孫莘老覺知福州,時民有欠市易錢者,系獄甚眾。適有富人出錢五百萬葺佛殿,請於莘老。莘老徐曰:「汝輩所以施錢,何也?」眾曰:「願得福耳。」莘老曰:「佛殿未甚壞,又無露坐者,孰若以錢為獄囚償官,使數百人釋枷鎖之苦,其獲福豈不多乎?」富人不得已,諾之,即日輸官,囹圄遂空。

  趙抃

  趙清獻公抃出察青州,每念:一人入獄,十人罷業;株連波及,更屬無辜;且獄禁中夏有疫疾濕蒸,冬有皸瘃凍裂;或以小罪,經年桎梏;或以輕系,追就死亡;獄卒囚長,需索淩辱,尤可深痛。時令人馬上飛吊監簿查勘,以獄囚多少,定有司之賢否。行之期年,郡州縣屬吏,無敢妄系一人者。

  邵堯夫每稱道其事。

  賈彪

  賈彪與荀爽齊名,舉孝廉為新息長。小民因貧,多不養子,彪嚴為其制,與殺人同罪。城南有盜劫害人者,北有婦人殺子者。彪出案發,而掾吏欲引南。彪怒曰:「賊寇害人,此則常理;母子相殘,逆天違道。」遂驅車北行,案驗其罪,城南賊聞之,亦面縛自首。數年間養子數千,僉曰:「賈父所長。」生男名曰「賈男」,生女名曰「賈女」。

  〔馮述評〕

  手段已能辦賊,直欲以奇致之。

  柳公綽

  柳公綽節度山東,行部至鄧,吏有納賄、舞文,二人同系。縣令聞公綽素持法,必殺貪者。公綽判曰:「贓吏犯法,法在;奸吏壞法,法亡。」竟誅舞文者。

  〔馮評譯文〕

  天論、王法,兩者持世之大端。彪舍賊寇而案殺子,公綽置贓吏而誅舞文。此種識力,於以感化賊盜贓吏有餘矣。若丙吉不問道旁死人而問牛喘,未免失之迂腐。

  季本

  季本初仕,為建寧府推官。值宸濠反江西,王文成公方發兵討之。而建有分水關,自江入閩道也。本請于所司,身往守之。會巡按禦史某以科場事,檄郡守與本併入。守以書趣本,本複書曰:「建寧所恃者,唯吾兩人。兵家事在呼吸,而科場往返動計四旬。今江西勝負未可知,土寇生髮叵測。微吾二人,其誰與守?即幸而無事,當此之際,使試錄列吾兩人名,傳播遠邇,將以為不知所重,貽笑多矣。拒違按院之命,孰與誤國家事哉!」守深服其言,竟不往。〔邊批:此守亦高人。〕

  〔馮述評〕

  科場美事,人方爭而得之,誰肯舍甘就苦?選事避難,睹此當愧汗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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