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醉茶志怪 | 上頁 下頁
冤婦


  孫翹江,閩人,為肅甯縣令。接篆入署,尚未理事,夜有白衣婦人,形容慘澹,雲:「予北直人,本未失節,汝前生為此地縣尹,誤以失節擬罪,使我抱不白之冤。予已請於帝矣,許我報復索命。」言畢,遽以手扼其喉,孫便昏如中惡。既醒,見婦立床前,眈眈怒視。或投以繩,則奔赴懸鬟;投以刃,則撐持自刎。諸態百作,狼狽難堪,公事多半廢弛。

  一夕,婦捽之往見城隍,便覺魂魄飄飄然隨之行,恍至神案下。神朱袍金冠,氣象嚴厲,謂孫曰:「查爾今生尚知孝道,不犯淫行,為爾留薄祿養親,歸宜改教,不許貪祿戀棧。爾貞婦亦應遵命,聽其辭官而去,毋得再擾。」旋命俱退。忽如夢寤,視室中燈火無光,婦立於前,怒謂曰:「明日亟為稟辭,不然,仍不汝活。」孫唯唯。

  次日修稟上請。河間守熊下劄慰留,婦複至罵曰:「狗奴子!汝不去耶?誓斃爾命。」力提其發,發簌簌落如亂絲。孫泣雲:「昨已請命大人,當即親交印綬,何敢再遲。請留姓字,熊大人將為請旌延僧超度,以慰貞魂,且為天下後世聽訟不慎者戒。」婦撫首雲:「我事已昭彰,毋勞大人表揚,且我並非求名求利,何須請旌與超度。第汝前生以不白之事誤我,我今日以不白之事誤爾。爾不在此為官,予又何求?」言畢,悻悻而去。

  次日,親詣府署交納印綬。熊准其請,遂旋裡。婦不再擾。

  醉茶子曰:

  甚矣!聽訟不可不慎也。汙人名節,報施至於再生不忘,良由一時之誤也。況有明知其冤,更貪賄而威制之,則蒙冤者雖當時無如何,其慘毒之報豈能免耶!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