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焚屍二則


  平湖南門外某鄉掘出三穴,二穴已空,中一穴棺木依然,磚書「趙處士之墓」。屍年四十許,貌如生,穿雲履,蟹青紬袍,紬如一錢厚,不壞。掘者馬某覆出其屍而焚之,火不能旺,乃投諸水。是夜,鬼大哭,一村皆驚。好事者為扛起殘屍,血縷縷如注,乃仍納棺中,加土葬之,是夕遂安。馬姓至今無恙,為典史皂役。

  平湖小西溪之西蔣姓,田家也,冬至前一日,日方西,燒父屍。方開棺,屍走出;追之,蔣擊以鋤,屍倒地,乃焚之。晚歸,聞其父罵曰:「汝燒我甚苦,何不孝至此!」其人頭腫如匏,及午而死。張熙河所目擊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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