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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光熊


  直隸張光熊,幼而聰俊,年十八,居西樓讀書。家豪富,多婢妾,而父母范之甚嚴。七月七日,感牛郎織女事,望星而坐,妄想此夕可有家婢來窺讀書者否?心乍動,見簾外一美女側身立,喚之不應。少頃,冉冉至前。視之,非家中婢也。問:「何姓?」曰:「姓王。」問:「居何處?」曰:「君之西鄰。晨夕見郎出入,愛郎姿貌,故來相就。」張喜,即與同榻。此後每夕必至。

  有家僮伴宿,女謂張曰:「小奴不宜在此,可麾令遠宿,聽喚再至。」張遣奴,奴不肯,曰:「每夜聞郎君枕席間妮妮軟語,疑有別故。老主人命奴調護郎君,不敢遠離。」張無奈何,以其言告女。女曰:「無庸,將自困。」是夕,奴未睡熟,被一物攫去,繩縛之,掛西園樹上,奴哀號求郎主救命。女笑曰:「伊果知罪,遠避即赦之。如敢漏泄,被老主人知者,將倍令受苦。」奴唯唯。即時繩解,奴已在地矣。

  居年余,張漸羸瘦,其父問奴,奴稱郎處無他故,而意色慚沮。父愈疑,自至張齋前伺察。聞帳中有婦女聲,蹋窗直入,揭帳無人,惟枕角有金簪一枝、山查花一朵。父念此地從無山查花,此必妖魅所致,怒將笞張。張不得已,以實告。父為迎名僧法官設壇禁咒。女夜間來哭謂張曰:「天機已泄,請從此辭。」張亦哀慟,臨別問曰:「尚有相會期乎?」曰:「二十年後華州相見。」從此遂絕。

  張隨娶陳氏,登進士第,授吳江知縣。推昇華州知州,而陳氏卒。其父在家為續娶王某之女,送至華州官署。成婚卻扇之夕,新人容貌,宛如書齋伴宿之人,問年紀,剛二十歲。或曰:「此狐仙感情欲而托生也。」語從前事,恰不記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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