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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判妾


  徽州府署之東,前半為司馬署,後半為通判署,中間有土地祠,乃通判署之衙神也。乾隆四十年春,司馬署後牆倒,遂與祠通。

  其夕,署中老嫗忽倒地,若中風狀。救之蘇,呼饑;與之飯,啖量倍于常。左足微跛,語作北音,雲:「我哈什氏也,為前通判某妾,頗有寵,為大妻所苦,自縊桃樹下。縊時希圖為厲鬼報仇,不料死後方知命當縊死,即生前受苦,亦皆數定,無可為報。陰司例:凡死官署者,為衙神所拘,非牆屋傾頹,魂不得出。我向棲後樓中,昨日袁通判到任來,驅我入祠,此後饑餒尤甚;今又牆傾,傷我左腿,困頓不可耐。特憑汝身求食,不害汝也。」自是嫗晝眠夜食,亦無所苦,往往言人已往事,頗驗。

  先是司馬有愛女卒于家,赴任時置女靈位某寺中,歲時遣祭,皆嫗所不知。司馬見其能言冥事,問:「爾知我女何在?」答曰:「爾女不在此,應俟我訪明再告。」翌日,語司馬雲:「爾女在某寺中甚樂,所得錢鈔,大有贏餘,不願更生人間,惟今春所得衣裳太窄小,不堪穿著。」司馬大駭,推問衣窄之故。因遣家人往祭時,所制衣途中為雨毀,家人潛買市上紙衣代之故也。

  未幾,新通判蒞任,方修衙署,動版築,嫗曰:「牆成,我當複歸原處,但一入,又不知何年得出,敢向諸公多求冥錢,夜焚牆角下,我得之賂衙神,便可逍遙宇內焉。」司馬如其言,焚之。次日,嫗有喜色曰:「主人甚賢,無以為別,我善琵琶,且能歌,能飲酒,當歌一曲謝主人。」司馬為設醴置琵琶,嫗彈且歌雲:「三更風雨五更鴉,落盡夭桃一樹花。月下望鄉臺上立,斷魂何處不天涯。」音調淒惋,歌畢,擲琵琶瞑目坐。眾再叩之,蹷然起,語言笑貌,依然蠢老嫗,足亦不跛矣。

  內幕崔先生常與問答。其言饑時,崔雲:「此與府廚近,何不赴廚求食?」答雲:「府署神尤嚴,不敢入。」其言袁通判見驅時,崔雲:「袁通判上任大病,爾何必避?」答雲:「他雖病,未至死,將來還要升官,我敢不避?」袁通判者,余弟香亭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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