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狐仙知科舉


  錢方伯琦、蔡觀察應彪未第時,有友吳某招飲。其家素奉狐仙。二人與群客至其家,候至日晚,腹已枵矣,不見酒肴,心以為疑。少頃,主出,有愧色,曰:「今日飲諸公,肴已全備,忽為狐仙攝去,奈何?」眾客疑吳惜費,以狐為推。蔡公曰:「主人若果治具,必有水漿痕跡,盍往廚房視之?」往驗,則餘火未熄,盤碗薑豉之物尚在,始知吳非誑言。眾客欲散,獨蔡公大呼曰:「果狐仙在此,我有一言奉問:今年乙卯秋闈,我輩皆下場人,如有一個中者,狐仙還我酒肴;如無一人中者,狐仙竟全啖之。我等亦沒興在此飲酒。」言畢,出。未久,主人大笑來曰:「恭喜諸公,酒肴都全還在案矣,今年必有中者。」於是群客歡飲而罷。是年,錢公登第,蔡遲一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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