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斧斷狐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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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間府丁姓者,不事生業,以狎邪為事。聞某處有狐仙迷人,丁獨往,以名帖投之,願為兄弟。是晚,狐果現形,自稱愚兄吳清,年五十許。相得如平生歡。凡所求請,愚兄必為張羅。丁每誇於人,以為交人不如交狐。 一日,丁謂吳曰:「我欲往揚州觀燈,能否?」狐曰:「能。河間至揚,離二千里,弟衣我衣,閉目同行便至矣。」從之,憑空而起,兩耳聞風聲,頃刻至揚。有商家方演戲,丁與狐在空中觀,忽聞場上鑼鼓聲喧,關聖單刀步出,狐大驚,舍丁而奔,丁不覺墜于席上。商人以為妖,械送江都縣。鞫訊再三,解回原籍。 見狐咎之。狐曰:「兄素膽小,聞關帝將出,故奔;且偶憶汝嫂,故急歸。」丁問:「嫂何在?」曰:「我狐也,焉能婚娶?不過魘迷良家婦耳。鄰家李氏女,即汝嫂也。」丁心動,求見嫂。狐曰:「有何不可。但汝人,身無由入人密室。我有小襖,汝著之,便能出入窗戶,如履無人之境。」丁如其言,竟入李家。李女久被狐蠱,狀如白癡。丁登其床,女即與交。女為狐所染,氣奄奄矣,忽近人身,酣暢異常,病亦漸愈。丁告以故,女秘之不言,而漸漸有樂丁厭狐之意。 狐知之,召丁語曰:「開門揖盜,兄之罪也。近日嫂竟愛弟而憎我。弟固兩世人身,女子愛之誠宜。然非兄之醜,亦無由顯弟之美也。」丁問故,狐曰:「凡男子之陰,以頭上肉肥重為貴。年十五六,即脫穎出,皮不裹棱,嗅之無穢氣者,人類也。皮裹其頭不淨,棱下多腐渣而筋勝者,獸類也。弟不見羊馬豬狗之陰,非皆皮裹頭尖而以筋皮勝者乎!」出其陰示之,果細瘦而毛堅如錐。丁聞之,愈自得也。 狐妒丁奪婦寵,陰就女子之床,取小襖歸。丁傍曉鑽窗,窗不開矣,塊然墜地。女家父母大驚,以為獲怪。先噴狗血,繼沃屎溺,針炙倍至,受無量苦。丁以實情告,其家不信,幸女愛之,私為解脫,曰:「彼亦被狐惑耳,不如送之還家。」丁得脫歸,將尋狐咎之,狐避不見。是晚,大書一紙貼丁門曰:「陳平盜嫂,宜有此報。從此拆開,弟兄分灶。」 嗣後,丁與女斷,狐仍往。其家設醮步罡,終不能禁。女一胎生四子,面狀皆人類,而尻多一尾,落地能行,頗盡孝道,時隨父出采蔬果奉母。一日,狐來向女泣曰:「我與卿緣盡矣。昨泰山娘娘知我蠱惑婦人,罰砌進香禦路,永不許出境。吾次攜四子同行。」袖中出一小斧交其女曰:「四兒子尾不斷,終不得修到人身。卿人也,為我斷之。」女如其言,各拜謝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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