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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士人


  江南南昌縣有士人某,讀書北蘭寺,一長一少,甚相友善。長者歸家暴卒,少者不知也,在寺讀書如故。天晚睡矣,見長者披闥入,登床撫其背曰:「吾別兄不十日,竟以暴疾亡。今我鬼也,朋友之情不能自割,特來訣別。」少者畏懼,不能言。死者慰之曰:「吾欲害兄,豈肯直告?兄慎弗怖。吾之所以來此者,欲以身後相托也。」少者心稍定,問:「托何事?」曰:「吾有老母,年七十余,妻年未三十,得數斛米,足以養生,願兄周恤之,此其一也。吾有文稿未梓,願兄為鐫刻,俾微名不泯,此其二也。吾欠賣筆者錢數千,未經償還,願兄償之,此其三也。」少者唯唯。死者起立曰:「既承兄擔承,吾亦去矣。」言畢欲走。

  少者見其言近人情,貌如平昔,漸無怖意,乃泣留之,曰:「與君長訣,何不稍緩須臾去耶?」死者亦泣,回坐其床,更敘平生。數語複起曰:「吾去矣。」立而不行,兩眼瞠視,貌漸醜敗。少者懼,促之曰:「君言既畢,可去矣。」屍竟不去。少者拍床大呼,亦不去,屹立如故。少者愈駭,起而奔,屍隨之奔。少者奔愈急,屍奔亦急。追逐數裡,少者逾牆僕地,屍不能逾牆,而垂首牆外,口中涎沫與少者之面相滴涔涔也。

  天明,路人過之,飲以薑汁,少者蘇。屍主家方覓屍不得,聞信,舁歸成殯。

  識者曰:「人之魂善而魄惡,人之魂靈而魄愚。其始來也,一靈不泯,魄附魂以行;其既去也,心事既畢,魂一散而魄滯。魂在,則其人也;魂去,則非其人也。世之移屍走影,皆魄為之,惟有道之人為能制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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