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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·黥(2)


  崔承寵,少從軍,善驢鞠,豆脫杖捷如膠焉。後為黔南觀察使。少,遍身刺一蛇,始自右手,口張臂食兩指,繞腕匝頸,齟齬在腹,拖股而尾及骭焉。對賓侶常衣覆其手,然酒酣輒袒而努臂戟手,捉優伶輩曰:「蛇咬爾。」優伶等即大叫毀而為痛狀,以此為戲樂。

  寶曆中,長樂裡門有百姓刺臂。數十人環矚之。忽有一人,白襴屠蘇,頃首微笑而去。未十步,百姓子刺血如衄,痛若次骨,俄頃出血鬥餘。眾人疑向觀者,令其父從而求之。其人不承,其父拜數十,乃撚撮土若祝:「可傳此。」如其言,血止。

  成式三從兄遘,貞元中,嘗過黃坑。有從者拾髑顱骨數片,將為藥,一片上有「逃走奴」三字,痕如淡墨,方知黥蹤入骨也。從者夜夢一人,掩面從其索骨曰:「我羞甚,幸君為我深藏之,當福君。」從者驚覺毛戴,遽為埋之。後有事,鬼仿佛夢中報之。以是獲財,欲至十萬而卒。

  蜀將尹偃營有卒,晚點後數刻,偃將責之。卒被酒自理聲高,偃怒,杖數十,幾至死。卒弟為營典,性友愛,不平偃。乃以刀嫠肌作「殺尹」兩字,以墨涅之。偃陰知,乃他事杖殺典。及太和中,南蠻入寇,偃領眾數萬保邛峽關。偃膂力絕人,常戲左右以棗節杖擊其脛,隨擊筋漲擁腫,初無痕撻。恃其力,悉眾出關,逐蠻數裡。蠻伏發,夾攻之,大敗,馬倒,中數十槍而死。初出關日,忽見所殺典擁黃案,大如轂,在前引,心惡之。問左右,鹹無見者。竟死於陣。

  房孺複妻崔氏,性忌,左右婢不得濃妝高髻,月給燕脂一豆,粉一錢。有一婢新買,妝稍佳,崔怒曰:「汝好妝耶?我為汝妝!」乃令刻其眉,以青填之,燒鎖梁,灼其兩眼角,皮隨手焦卷,以朱傅之。及痂脫,瘢如妝焉。

  楊虞卿為京兆尹,時市里有三王子,力能揭巨石。遍身圖刺,體無完膚。前後合抵死數四,皆匿軍以免。一日有過,楊令五百人捕獲,閉門杖殺之。判雲:「鏨刺四支,只稱王子,何須訊問,便合當罪。」

  蜀人工於刺,分明如畫。或言以黛則色鮮,成式問奴輩,言但用好墨而已。

  荊州貞元中,市有鬻刺者,有印,印上簇針為眾物,狀如蟾蠍杵臼。隨人所欲一印之,刷以石墨,瘡愈後,細于隨求印。

  近代妝尚靨如射月,曰黃星靨。靨鈿之名,蓋自吳孫和鄭夫人也。和寵夫人,嘗醉儛如意,誤傷鄧頰血流,嬌婉彌苦。命太醫合藥,醫言得白獺髓,雜玉與虎珀屑,當滅痕。和以百金購得白獺,乃合膏。虎珀太多,及差,痕不滅。左頰有赤點如意,視之更益甚妍也。諸婢欲要寵者,皆以丹青點頰而進幸焉。

  今婦人面飾用花子,起自昭容上官氏所制以掩點跡。大曆已前,士大夫妻多妒悍者,婢妾小不如意輒印面,故有月點、錢點。

  百姓間有面戴青志如黥。舊言婦人在草蓐亡者,以墨點其面,不爾則不利後人。

  越人習水,必鏤身以避蛇龍之患。今南中繡面狫子,蓋雕題之遺俗也。

  周官,墨刑罰五百,鄭言先刻面,以墨窒之。窒墨者,使守門。《尚書刑德考》曰:「涿鹿者,鑿人顙也。黥人者,馬羈笮人面也。」鄭雲:「涿鹿、黥世,謂之刀墨之民。」

  《尚書大傳》:「虞舜象刑,犯墨者皂巾。」《白虎通》:「墨者,額也。取漢法,火之勝金。」

  《漢書》:「除肉刑,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。」

  又《漢書》:「使王烏等窺匈奴。法,漢使不去節,不以墨黥面,不得入穹盧。王烏等去節、黥面,得入穹盧,單于愛之。」

  晉令:奴始亡,加銅青若墨,黥兩眼;從再亡,黥兩頰上;三亡,橫黥目下,皆長一寸五分。

  梁朝雜律:凡囚未斷,先刻面作「劫」字。

  釋僧祗律:涅盤印者,比丘作梵王法,破肉,以孔雀膽、銅青等畫身作字及鳥獸形,名為印黥。

  《天寶實錄》雲:「日南廄山連接,不知幾千里,裸人所居。白民之後也。刺其腦前作花,有物如粉而紫色,畫其兩目下。去前二齒,以為美飾。」成式以「君子恥一物而不知」,陶貞白每雲「一事不知,以為深恥」。況相定黥布當王,淫著紅花欲落,刑之墨屬,布在典冊乎?偶錄所記寄同志,愁者一展眉頭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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