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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讓之


  唐神龍中,廬江何讓之赴洛。遇上已日,將涉老君廟,瞰洛中游春冠蓋。廟之東北二百余步,有大丘三四,時亦號後漢諸陵。故張孟陽《七哀》詩雲:「恭文遙相望,原陵鬱。」原陵即光武陵。一陵上獨有枯柏三四枝,其下磐石,可容數十人坐。見一翁,姿貌有異常輩,眉鬢皓然。著中、襦褲、幘烏紗,抱膝南望,吟曰:

  野田荊棘春,閨閣綺羅新。
  出沒頭上日,生死眼前人。

  欲知我家在何處,北邙松柏正為鄰。

  俄有一貴戚,金翠車輿,如花之婢數十,連袂笑樂而出徽安門,抵榆林店。又睇中橋之南北,垂楊拂于天津,繁花明于上苑,紫禁綺陌,軋亂香塵。讓之方歎棲遲,獨行踽踽,已訝前吟翁非人。翁忽又吟曰:「洛陽女兒多,無奈孤翁老去何。」讓之遽欲前執,翁倏然躍入丘中,讓之從焉。初入丘,曛黑不辨。其逐翁已複本形矣,遂見一狐跳出,尾有火焰如流星。讓之卻出玄堂之外。門東有一筵已空。讓之見一幾案,上有殊盞筆硯之類。有一帖文書,紙盡慘灰色,文字則不可曉解。略題雲:「應天狐超異科策八道。」後文甚繁,難以詳載。讓之獲此書帖,喜而懷之,遂躍出丘穴。

  後數日,水北同德寺僧志靜來訪讓之,說雲:「前者所獲丘中文書,非郎君所用,留之不祥。其人近捷上界之科,可以禍福中國。郎君必能卻歸此物,它亦酬謝不薄。其人謂志靜曰:『吾以備三百縑,欲贖購此書。』如何?」讓之許諾。志靜明日,挈三百縑送讓之。讓之領訖,遂給志靜,言其書已為往還所借,更一兩日,當征之,便可歸本。讓之複為朋友所說,雲:「此僧亦是妖魅,奈何欲還之。所納絹,但諱之可也。」後志靜來,讓之悉諱雲:「殊元此事,兼不曾有此文書。」志靜無言而退。

  經月餘。讓之先有弟在東吳,別已逾年,一旦,其弟至焉,與讓之話家私中外,甚有道理。夜則兄弟聯床。經五六日,忽問讓之:「某聞此地多狐作怪,誠有之乎?」讓之遂話其事,而誇雲:「吾一月前,曾獲野狐之書文一帖,今見存焉。」其弟固不信:「寧有是事!」讓之至遲旦,揭篋,取此文書帖示弟,弟捧而驚歎,即擲於讓之前,化為一狐矣,俄見一少年,若新官之狀,跨白馬,南馳疾去。適有西域胡僧賀雲:「善哉,常在天帝左右矣。」少年歎讓之相紿。讓之嗟異。

  未幾,遂有敕捕,內庫被人盜貢絹三百匹,尋蹤及此。俄有吏掩至,直摯讓之囊檢焉,果獲其縑,已費數十匹。執讓之赴法。讓之不能雪,卒斃枯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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