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虯須叟傳


  呂用之在維揚日,佐渤海王擅政害人。中和四年秋,有商人劉損摯家乘巨船,自江夏至揚州。用之凡遇公私來,悉令偵覘行止,劉妻裴氏有國色,用之以陰事下劉獄,納裴氏,劉獻金百兩免罪。雖脫非橫,然亦憤惋。因成詩三首,曰:

  寶釵分股合無緣,魚在深淵日在天。
  得意紫鸞休舞鏡,斷蹤青鳥罷銜箋。
  金杯倒覆難收水,玉枕傾欹懶續弦。
  從此靡蕪山下過,只應將淚比黃泉。

  又雲:

  鸞辭舊伴知何止,鳳得新梧想稱心。
  紅粉尚存香幕幕,白雲將散信沉沉。
  已休磨琢投泥玉,懶更經營買笑金。
  願作山頭似人石,丈夫衣上淚痕深。

  又雲:

  舊嘗遊處遍尋看,睹物傷情死一般。
  買笑樓前花已謝,畫眉窗下月空殘。
  雲歸巫峽音容斷,路隔星河去住難。
  莫道詩成無淚下,淚如泉滴亦須幹。

  詩成,吟詠不輟。

  因一日晚,憑水窗,河街上一虯須老叟,行步迅速,骨貌昂藏,眸光射人,彩色晶瑩,如曳冰雪。跳上船來,揖損曰:「子衷心有何不平之事?抱鬱塞之氣。」損且對之。客曰:「只今使為取賢閫及寶貨,回即發,不可更停於此也。」損察其意,必俠士也。再拜而啟曰:「長者能報人間不平,何不去蔓去根,豈更容奸黨?」叟曰:「呂用之屠割生民,奪君愛室,若令誅殛,固不為難,實衍適已盈,神人共怒。只候冥靈聚錄,方食身首支離,不惟及身,須殃連七祖。且為君取其妻室,未敢遽越神明。」

  乃入呂用之家,化形於斗拱上,叱曰:「呂用之,昔違君親,時行妖孽,以苛虐為志,以淫亂律身,仍於喘息之間,更慕神仙之事,冥官方錄其過,上帝即議行刑。吾今錄爾形骸,但如罪叱。所取劉氏之妻,並其寶貨,速還前人。倘更悅色貪金,必見頭隨刀落!」言訖,鏗然不所適。用之驚悸,遽起焚香再拜。夜遣幹事並齎金及裴氏還劉損。損不待明,促舟子解維。虯須亦無跡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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