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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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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王夫差小女曰玉,年十八。童子韓重,年十九。玉悅之,私交信問,許之為妻。重學于齊魯之間,屬其父母使求婚。王怒不與,玉結氣死,葬閶門外。三年,重往問其父母,父母曰:「王大怒,玉結氣死,已葬矣。」重哭泣哀慟,具牲幣往吊。玉從墓側形見,謂重曰:「昔爾行之後,令二親從王相求,謂必克從大願。不圖別後,遭命奈何。」玉左顧宛頸而歌曰: 南山有鳥,北山張羅, 志欲從君,讒言孔多。 悲結生疾,沒命黃墟。 命之不造,冤如之何! 羽族之長,名為鳳凰。 一日失雄,三年感傷。 雖有眾鳥,不為匹雙。 故見鄙姿,逢君輝光。 身遠心近,何嘗暫忘。 歌畢,歔欷涕流,不能自勝。要重還塚,重曰:「死生異道,懼有尤愆,不敢承命。」玉曰:「死生異路,吾亦知之。然今一別,永無後期,予將畏我為鬼而禍子乎!誠欲所奉,寧不相信?」重感其言,送之還塚。玉與之飲宴,三日三夜,盡夫婦之禮。臨出,取徑寸明珠,以送重曰:「既毀其名,又絕其願,複何言哉?時節自愛。若至吾家,致敬大王。」重既出,遂詣王自說其事。王大怒曰:「吾女既死,而重造訛言,以玷穢亡靈。此不過發塚取物,托以鬼神。」趨收重,重脫走至玉墓所訴玉。玉曰:「無憂,今歸白王。」玉妝梳忽見王。王驚愕悲喜,問曰:「爾何緣生」」玉跪而言曰:「昔諸生韓重來求玉,大王不許。玉名毀義絕,自致身亡。重從遠還,聞玉已死,故齎牲幣,詣塚弔唁。感其篤終,輒與相見,因以珠遺之。不為發塚,願勿推治。」夫人聞之,出而抱之,玉如煙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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