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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裡不測二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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予頃年往長安中,鰥居僑寓,頗有介靜之名,然總率交友,未嘗辭避,故勝遊狎宴,常亦預之。朝中知己,謂子能立于顏生子祚生之間矣。予不達聲律,且無耽惑,而不免俗,以其道也。然亦懲其事,思有以革其弊。嘗聞大中以前,北裡頗為不測之地。故王金吾式、令狐博士,皆目擊其事,幾罹毒手,實昭著本末,垂戒後來。且又焉知當今無之?但不值執金吾曲台之泄耳。 王金吾,故山南相國起之子。少狂逸,曾呢行北曲,遇有醉而後至者,遂避之床下。俄頃,又有後至者,仗劍而來,以醉者為金吾也。因梟其首而擲之曰:「來日更呵殿人朝耶!」遂據其床。金吾獲免,遂不入北曲。其首家人收瘞之。 令狐博士 相君當權日,尚為貢士,多往北曲,有呢熟之地往訪之。一旦,忽告以親戚聚會,乞輟一日,遂去之。 於鄰舍密窺,見母與女共殺一醉人,而瘞之室後。來日,複再詣之宿。中夜問女,女驚而扼其喉,急呼其母,將共斃之。母勸而止。及旦,歸告大京尹捕之,其家已失所在矣。以博文字,不可不具載于明文耳。 頃年舉子皆不及北裡,惟新郎君恣游於一春,近不知誰何啟迪。嗚呼!有危梁峻谷之虞,則回車返策者眾矣。何危禍之惑甚於彼而不能戒於人哉?則鼓洪波、遵覆轍者,甚於作俑乎。後之人,可以作規者,當力制乎其所志。是不獨為風流之談,亦可垂誡勸之旨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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