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雲溪友議 | 上頁 下頁
因嫌進


  安邑李相公吉甫,初自省郎為信州刺史。時吳武陵郎中,貴溪人也,將欲赴舉,以哀情告於州牧,而遺五布三帛矣。吳以輕鮮,以書讓焉。其詞唐突,不存桑梓之分,乃非其禮,正郎微誚焉。贊皇母氏諫曰:「小兒方求成人,何得與舉子相忤?」遂與米二百斛。趙郡果為宰輔,竟其憾焉。

  元和二年,崔侍郎邠重知貢舉,酷搜江湖之士。初春將放二十七人及第,潛持名來呈相府,才見首座李公。公問:「吳武陵及第否?」主司恐是舊知,遽言:「吳武陵及第也。」其牓尚在懷袖,忽報中使宣口敇,且揖禮部從容,遂注武陵姓字,呈上李公。公謂曰:「吳武陵至是麤人,何以當其科第?」禮部曰:「吳武陵德行雖即未聞,文筆乃堪採錄。名已上牓,不可卻焉!」相府不能因私訕士,唯唯而從。吳君不附國庠,名第在於牓末。是日既集省門試,謂同年曰:「不期崔侍郎今年倒掛牓也。」觀者皆訝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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