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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安富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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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安有富人某,為葛商於江西。性貪淫殘忍,力結官府,人多畏之。其在洪都時,嘗同數客遊松門,見一浣衣瀨女,婉妙殊絕,命僮僕捉入密林深境處,欲汙之,女滾地哭罵,抵死不從。富人意興索然,將縱之去矣,而客有附庸為虐劉姓者,教其縛女手足,裸而仰繃于石上,主客童僕遞淫之。自午至晡,更番一十六人,女不能任,竟死林下。遂委之而去。女家得屍訟官,嚴捕凶徒不獲,事亦寢。 富人家有一子,為太學生;一女年十八,尚未字人。新安風俗勤儉,雖富家眷屬,不廢操作。值採茶時節,結諸女伴入山,暴雨驟至,各覓歇處。富人女獨立於岩下,徘徊間,聞有喚其小名者,張惶四顧,而聲在石內。女大驚,癡立,石曰:「汝勿懼,我山神也。汝父在客中恣橫,淫死人女,女控諸陰司,陰譴甚重,將報之於汝身。大士以汝母日誦經咒,繡佛長齋,發大慈悲,令解汝難。汝父作惡不悛,慘禍即將至矣,汝其速歸,勿集於此,此非善地也。」女怯懼泣拜,踉蹌冒雨而走,山徑滑溜,起跌數四,始見諸女伴聚集山亭下,群訝曰:「許時在何處?令人懸擬。」女紿以失路。言次有四五惡少踵至,鹹指女笑曰:「不在岩下,何故狂奔至此?」飽眼而去,女始悟岩下非善地之說,微神告,幾遭強暴,陰誦佛號不絕。 既歸,以白其母,母歎且泣曰:「以汝父素行,又何事不屑為,神佛豈欺人哉?」嗣此戒律愈嚴,女亦信心奉佛焉。 其子年雖少,頗有父風,鄉人稱其克肖。屢梗母教,母甚憂之。一日,有親戚歸自京師者,其子往候之,話及京師人物眾矣,究竟何等人為最樂?親戚曰:「樂者甚夥,要皆高不可下耳。爾我今生斷不能及。唯一等人,極可歆羨,蓋太監也。」子曰:「刑餘之人,有何可樂?」親戚曰:「汝但知其人道已絕,必乏樂趣,而不知其可樂之處甚多,試為子僂指注之。夫王公至貴者也,然望天子之居,不翅天上;彼以閹故,得出入不禁,一樂也。不耕不織,而一生吃著不盡,二樂也。父母不敢以為子,兄弟姊妹尊而奉之,三樂也。靡不素封,人不見之物,彼能見之;人不得食之物,彼得食之,四樂也。無妻子之累,有福獨享,不必為後人計,五樂也。有此五樂,何樂如之?」其子傾聽,神為之移,問:「吾輩亦可作太監否?」曰:「誰不可為,但多此胯下一物耳。」一笑而罷。其子歸,一路冥想,決意自宮,尚恐見阻於其母,潛袖剔刀入廁,自割其勢,大叫暈絕,家人覺而救之,已殞矣。 無何,富人歸省,其妻以女之所以生,並子之所以死,悉告之,意在諷諫,富人伸首向天,呵呵作怒笑聲曰:「婦人女子,畏信鬼神,古人或遭腐刑,或置面首三十,豈皆宜報與其祖、父耶?總地獄之說,荒唐耳。如果有之,吾將向冥王乞請,必遍歷所謂刀山劍樹者,以廣見聞,又何懼之有!」其妻哂曰:「雖十八層地獄,盡當奉屈一遊,所慮流連忘返,不得再見天日,為妻子憂耳。」富人怒而大鬧,遂析宅另居,不復結談。僅月餘,即為二豎所困,日見前所淫瀨女立榻前,或與青衣數人雜坐於室,若有所俟。凡數夕,女又領兩青衣械一人至,囚首垢面,向富人泣訴曰:「松門事發矣。」視之,即前日附庸為虐之劉姓客也。富人亦慘淒不勝,呼其妻女至前,哭告所見,並詳述前事,乞為懺悔。言未終,忽聲喘如牛,大叫:「我去!我去!」而死。 妻女悲其罪孽之深且重也,同向佛為誦經,以求超度。女終身不嫁,奉母終焉。後有人自江西來,傳言劉客於某月日自殘死矣。計之,正當富人死之前一日也。祁門尹吳金泉嘗述以勉人。予及諸外弟,皆熟聞之。 蘭岩曰: 為惡不悛,終遭顯報,冥冥中豈或爽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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