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玉堂薈記 | 上頁 下頁 |
| 二三四 |
|
|
|
固安縣知縣秦士奇,一日公退在衙,有撫按所遣推官帶從人叩門而入,則都察院諮行奉旨搜察本官私宅者也。將婦女驅至閑處,據室傾倒筐篋,搜得銀七百兩,坐贓論戍。 究其所以,乃士奇得罪於本縣大璫,入毀言於上,故出其不意,而為此也。無論七百非重貲,但以所有坐贓,亦非法甚矣。 是時上新誅魏忠賢,而複用璫言。如此,至丁醜複有潘益達、白慧元事,傳中旨令巡按禦史參奏,禦史迫於上命,遂臚列多款,不知縣官果貪,巡方所司何事,乃待上之傳諭,方登白簡。若其未然,而唯諾雷同,使縣官銜冤莫訴,則亦大負巡方之職矣。自此畿令不務職業,專以調停大璫為事,烹阿封即墨者,恐不當爾爾。 |
| 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|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