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玉堂薈記 | 上頁 下頁
一八八


  辛未武場,定令技勇策論兼優者為最,策論優而技勇稍劣者次之,技勇優而策論不能者又次之。其技勇劣者不准。榜出仍有言者,遂至下主考于獄。至甲戌二場,大風步箭,中者甚少。監者恐入場人數不及原額,上疏請之,但有一箭,亦准入場,是所重又不在技勇也。兩科之中,立法參差,一至於此。

  至於原捲進呈,往往取馬上九箭者,第為狀元,假使上親至武場,見所為馬箭者,未有不曬其兒戲者也。甚乃移之文試,使人控馬而馳,相去尺許,插箭於上,此必敵人相遇,皆木偶泥塑而後可也,將焉用之!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