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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八一


  壬午六月,宜興師薦用蔣晉江、黃晉江、吳興化,至十一月,複薦王巴縣;六月之薦,從眾望也。其薦蔣晉江者,以其博雅工文,將閣中撰述一切委焉。明與上言之也。十一月之薦,以熊、姜、楊、廖諸人漸有異議,將資巴縣之辣手以為援也。上皆從之。至通州之用,宜興師絕不與聞。上之疑形自此成矣。猶不悟而自出視師何也。

  宜興既罷,興化同時閑住,雖各有其事,而先後薦用之人,豈能複安,則兩晉江及巴縣之罷必也。

  癸未主考越兩晉江而及通州,則已示其意矣。出闈之日,黃以一疏准辭,蔣宜即去,而因循未決,其後則欲去不可得矣。出處之際,其難也如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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