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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六五


  國初,親王不時來朝,故高皇帝定親王與皇太孫相見禮。公見之後,仍有家人禮。至陵廟行禮,太孫居中稍後,親王兩旁在前。

  天順初,召襄王來朝,已不用家人禮,而欲天下宗藩隆重,如二祖時,何可得也。況熙宣而後,防禁日嚴,閉著一城中,無異囚拘,各官之于親王,惟無失大體足矣。

  郡王而下,盡可通融講鈞敵之禮,一切舊制不能複,亦不必複也。唐親王皆出守郡,黜陟行焉。宋親王班在宰相下,我朝雖無此制,然江陵盛時,于親王皆以賓主相見,其受封在江陵為宗伯時者,又側坐稱門生,即雲勢焰所爍,頗為非宜。然而朝廷益尊不聞,親王遂以此貶重也。矯枉過正,將生事端,亦豈親親之道歟?

  宗藩儀節之議,始于唐藩上疏,言各官有乘輿至端禮門內者,用拜帖書大字等款,各藩率不聞有此想,獨中州為然。此誠各官之咎也。部議屢上屢駁,遂下署部侍郎陳子壯于獄,傳聞上怒甚,欲加廷杖,曹璫跪諫乃止。

  未幾,唐藩杖殺二郡王,上乃不懌,蓄而未發,尋又疏請統兵勤王,總亦內不自安之意,非真有他志也。上密敕撫按,押發高牆。其旨雲:一日殺二郡王,滅絕人倫,背違祖訓,莫此為甚。向使不議儀節,二郡王萬不至被殺,亦無從而禁錮高牆矣。語雲:雖曰愛之,其實害之。上而不愛宗藩則已,奉何以愛而貽其害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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