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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六一


  漕運舊例,有土宜換棗之說,沿襲既久,並帶客貨,神廟年間,所帶日多,運軍以此為生計,視船如家,甚愛惜之。其有淺阻之處,自雇剝船,公私兩濟,蓋未有私貨得達而反憂官糧之不達者。

  祖制寓意深且遠矣。邇以運事遲滯,一切嚴禁,間遇私載,則沒入其貨,而加重罪焉。運軍日貧,商販裹足,剝載既已無力,一旦淺阻在前,惟袖手而觀,諉罪於河道,甚且有燒船以圖賴,棄船而潛逃者矣。何者非所愛也。

  自古王道本乎人情,利之所在,人爭趨之,乃因以集事。故私不妨公,王者所不靳也。不然適足以致誤而已。夫公爾忘私,國爾忘家,士大夫猶或難之,而以責之運軍,此萬不可得之數也。善謀國者,宜熟思而慎處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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