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雲麓漫鈔 | 上頁 下頁
三一九


  熙甯間,議諸王襲封,司馬溫公以謂今定於百年之後,宜推當來,某王薨,某為嫡子,某為嫡孫,則襲封之人見矣。王荊公以謂如此則是舍親而爵疏,當以今之服近者為之,俟遍父行,方及子行。

  故今襲爵不問嫡,但畢父行,然後及子行,如令字襲畢,始及子字之類。襲者皆老人,不一二年又須推擇,有司不豫定其次,每求襲安定郡王者,則行下諸郡,而郡中至有揭榜以求之,亦有白身而遽加王爵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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