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雲麓漫鈔 | 上頁 下頁
一七七


  《諸侯年表》:天子加惠,使諸侯得推恩分子弟國邑。《淮南王安傳》:孽子不害最長,不害子建父,獨不得為侯。顯宗初即位,賜爵人二級,爵過公乘,得移與子,若同產子。

  隨州有後漢修《義井記》,悉列出錢人姓名,雲:五大夫某郡某,錢若干,凡六七十人;下列分子某郡,錢若干,亦數十人。

  五大夫秦漢爵,但分子不曉其義。豈五大夫爵高,不許遷,得如諸侯王及顯宗時公乘以上,移與子,謂之分子乎?當有曉之者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