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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麓漫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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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四七
使臣之義,始于藩鎮當國,初武官處以三班,號祗應官,有左、右班,供奉班是也。至太宗,以其資品少,又創三班借職,三班奉職;左右侍禁、左右班殿直、東西頭供奉官,有司號為小使臣;內殿崇班、內殿承制為大使臣。
宣、政改制,易為郎,使臣之名不改,二字害義為多,即與漢晉諸侯王得臣其境內一同,況此自是王官,而稱于比肩事主之人,尤礙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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