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雲麓漫鈔 | 上頁 下頁 |
五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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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寧府松溪縣瑞應場去郡二百四十餘裡,在深山中。紹興間,鄉民識其有銀脈,取之得其利。隆興初,巡轄馬遞鋪朱姓者言於府,府俾措置,大有所得。事不可掩,聞於朝,賜名瑞應場,置監官。 朱死於場中,一子與人鬥,亦死於場中,祀為神,號七寶大王。初場之左右皆大林木,不二十年,去場四十裡皆童山,場之四畔圍以大山,雖盛夏亦夾衣,日正中方見日光。 乾道中,人入穴鑿山,忽山合夾死五十餘人,血自石縫中流出。取銀之法,每石壁上有黑路乃銀脈,隨脈鑿穴而入,甫容人身,深至十數丈,燭火自照,所取銀礦皆碎石,用臼搗碎,再上磨,以絹羅細,然後以水淘,黃者即石,棄去;黑者乃銀,用麵糊團入鉛,以火煆為大片,即入官庫,俟三兩日再煎成碎銀,每五十三兩為一包,與坑戶三七分之,官收三分,坑戶得七分,鉛從官賣,又納稅錢,不啻半取矣。 它日又煉,每五十兩為一錠,三兩作火耗。坑戶為油燭所熏,不類人形;大抵六次過手,坑戶謂之過池,曰過水池、鉛池、灰池之類是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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