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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瑛操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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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大塚宰由伊犁披甲,官參、佐領,經阿文成保舉,改授京卿。清慎、勤恪、名德,老成人也。官司寇時,會同宗令、宗正、親王等審訊府庫失銀一案,眾欲坐兩庫丁罪,開釋原竊主,以全宗室誼。公雲:「國有常刑,案從其實。果宗室人犯竊,罪無可貸,尚有『議親』典在,只圈禁耳。若卸坐庫丁,則妄殺兩無辜矣。」 執不從,眾不能強。又本部失銀一案,審究數月,庫丁時認時翻,不得贓據。承審官請用大刑,眾堂官並總理之大學士蔗林先生均已畫諾,公執不畫,責承審者雲:「未有時值熱審,尚敢擅請大刑。且並無贓據,安得妄用此以求贓耶?」 眾色沮,蔗林先生亦甚欽服。刑部堂官每月得飯食銀八十金。長牧庵來攝事,知公苦況,囑所司者以此分移送公。公雲:「我苦,自有我所應得,長公即無需此。此非私物也,乃國家豢養之費,安得強為我有耶?」 其操行、辦事,豈尋常具臣所可比哉!聞公精翻譯。在新疆時,曾將朱子《通鑒綱目》翻譯一過。其根柢有自來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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