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齋戒銅人


  我朝遇大祀齋戒,所司進銅人于乾清門,蓋踵明故制也。明太祖以人心操舍無常,「必有所警而後無所放」,乃命鑄銅人一,高尺有五寸,手執牙簡。大祀書「致齋三日」;中祀書「致齋二日」于簡上,太常寺進置齋所。又命諸司各置木牌,以防褻慢。刻文其上曰:「國有常憲,神有鑒焉。」凡祭祀則設之。

  後又制陪祀官,入壇各佩牙牌,其制有二:圓者與祭官佩之,方者執事人佩之。俱藏內府,遇祭則給,無者不得入壇。我朝之佩齋戒牌亦踵此。雍正十年二月,諭定齋戒懸牌之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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