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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師錄(5)


  馬

  秦叔寶所乘馬,號「忽雷駁」,常飲以酒。每於月明中試,能豎越三領黑氈。及胡公卒,嘶鳴不食而死。

  偽蜀渠陽鄰山,有富民王行思,嘗養一馬,甚愛之,飼秣甚于他馬。一日乘往本郡,遇夏潦暴漲。舟子先渡馬,回舟以迎行思,至中流,風起船覆。其馬自岸奔入駭浪,接其主,蒼茫之中,遽免沉溺。

  畢再遇,兗州將家也。開禧中,用兵累有功,金人認其旗幟即避之。後居於霅。有戰馬,號「黑大蟲」,駿駔異常,獨主翁能禦之。再遇死,其家以鐵絙羈之圉中。適遇嶽祠迎神,聞金鼓聲,意謂赴敵。馬嘶,奮迅斷垣而出。其家慮傷人,命健卒十人挽之而歸,因好言戒之雲:「將軍已死,汝莫生事累我家!「馬聳耳以聽,汪然出涕,喑啞長鳴數聲而斃。

  龍泉縣有白馬墓,即開國勳臣胡公深所乘之桃花馬也。公以征陳友定,遇害,其馬馳歸門外,悲嘶殞絕。夫人義之,因葬焉,號為「白馬墓」。

  天順中吳之嘉定姚生,素心險異,嘗構怨于母弟陸某。陸充糧長,乘馬自本都夜歸。姚候至中途無人,操刃伏於橋下。馬亦覺之,至橋,躑躅不進。陸加鞭楚,馬始進,而已殺橋下矣。是夜,月暗更幽,寂無知者。馬逸歸,對陸妻驚嘶不已,若有訴狀。妻知夫必死非命,持燈尾馬後,至一曠野,夫果死焉。妻又謂馬曰:「吾夫屍雖得,然正犯不得,何以雪冤?」馬即前行,首撞姚門。見姚,齧之蹴之。其妻執以聞官,乃棄姚市。

  孫辦事家有馬生駒,甚奇。令牡交其母以傳種,子母俱不肯,乃塗其身以泥而交焉。及洗出本色,母子皆跳躅以死,人號為「烈馬」雲。

  流寇破河內,縣尹丁運泰罵賊被磔。所乘馬,賊騎以入縣,至堂下,大嘶人立,狂逸不可制,竟觸牆死。

  和碩親王有良馬曰「克勒」,猶漢言棗騮馬也。高七尺,自首至尾長可丈有咫,耳際肉角寸許,腹下旋毛若鱗甲然,翹駿倍常,識者謂是龍種。王甚愛之。王薨,馬蹢躅哀鳴,未幾隨斃。

  騾

  明末張賊破蜀城,蜀藩率其子女宮人投井死。王所乘白騾躑躅其旁,亦跳入殉焉。後樵蘇者當陰雨暝晦時,于蜀宮故址,往往見白騾出沒蔓草間。

  張行人鶴洲,訟系西曹,以常所乘騾抵逋於人。騾悲鳴不食。一日,墮其新主,自逸歸。王西樵吏部與張同患難,目擊其事,感之,作《義騾行》。

  羊

  邠州屠者安姓家,有牝羊並羔。一日欲刲其母,縛上架之次,其羔忽向安前雙跪前膝,兩目涕零。安驚異良久,遂致刀於地,去呼童椎,共事刲宰。及回,遽失刀,乃為羔銜之,致牆根下,而臥其上。屠遍索方覺,遂並釋之,放生焉。

  貓

  唐時北平王家貓,有生子同日者,其一死焉,有二子飲於死母,母且死,其鳴咿咿。其一方乳己子,若聞之,起而聽,走而救,銜其一置於其棲,又往如之,反而乳之,若己子然。

  姑蘇齊門外,陸墓一小民負官租出避。家獨一貓,催租者持去,賣之閶門鋪商。忽小民過其地,躍入懷,為鋪中所奪,輒悲鳴,顧視不已。至夜,銜一綾帨,內有金五兩餘,投之而去。

  仁魚

  海中有「仁魚」,嘗負一小兒登岸,偶以鬐觸傷兒,兒死。魚不勝悲痛,亦觸石死。

  鱉

  宋傅慶中家得一大鱉,其婢不忍殺,放之溝中。年餘,後婢有病,將卒。夜有大鱉,被泥登婢胸冰之,遂愈。

  黃德瓌家人烹鱉,將箬笠覆其釜,揭見鱉仰把其笠,背皆蒸爛,然頭足猶能伸縮。家人湣之,潛放河涇間。後因患熱,將殛,德瓌徙于河邊屋中將養。夜有一物,徐徐上身,覺甚冷。及曙,能視,胸臆悉塗淤泥。其鱉在土間,三曳三顧而去。即日病瘥。

  蟹

  松江幹山人沈宗正,每深秋,設籪於塘,取蟹入饌。一日,見二三蟹相附而起,近視之,一蟹八腕皆脫,不能行,二蟹舁以過籪。沈歎其義,遂命折籪,終身不復食蟹。

  蝌蚪

  紹興郡丞張公佐治,擢金華守。去郡,至一處,見蝌蚪無數,夾道鳴噪,皆昂首若有訴。異之,下輿步視,而蝌蚪皆跳躑為前導。至田間,三屍疊焉。公有力,手挈二屍起,其下一屍微動,湯灌之,逡巡間復活,曰:「我商也,道見二人肩兩筐適市,皆蝌蚪也。意傷之,購以放生。二人複曰:『此皆淺水,雖放,人必複獲;前有清淵,乃放生池也。』我從之至此,不虞揮斧,遂被害。二僕隨後尚遠,有腰纏,必誘至此,並殺而奪金也。」丞命急捕之,人金皆得。以屬其守石公昆玉,一訊皆吐實,抵死,腰纏歸商。

  蜂

  正德間,鎮江北固山下,有群蜂擁王出遊,遇鷙鳥攫殺之。群蜂環守不去,數日俱死。楊邃庵相公一清,令家伻瘞焉,表其上曰「義蜂」,親作文祭之。

  太倉張用良,素惡胡蜂螫人,見即撲殺之。嘗見一飛蟲,投一蛛網,蛛束縛之甚急。忽一蜂來螫蛛,蛛避。蜂數含水濕蟲,久之得脫去。因感蜂義,自是不復殺蜂。

  [張山來曰:佛氏謂蠢動含靈,皆有佛性。今讀此錄,不其然歟?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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