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蛟龍利害懸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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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弟誠伯知興國州年餘,告我曰:「凡有泉水之地,其下皆有伏龍。興州民皆於山間或平地,搜得一泉,可以致富。其水或溉數百畝,或溉千餘畝,凡泉水經行之地,其兩旁田皆可沽善價。夏秋苗長之時,則有泉者,尤得居奇。州民或妒其鄰之得佳泉也『適逢歲早以求雨為名,殺黑犬滴其血入泉中。龍大怒,挾風雷而出,驟降大雨,四鄉沾足,視其泉則已為平地矣。其鄰甚恚,將訟之官,父老勸慰之,且按田家之得雨者,斂財以償之,乃已。」 誠伯又逢黔人談及蛟水,則之色變。蓋黔居萬山之中,常受蛟害也。據述出蚊之地,有去巨川稍遠者。水既去,而蛟猶涸在山間,其首似牛,其身在龍蛇之間,鄉民畏其為患,皆焚香跪禱其旁。 久之,知其蠢蠢然無知覺,禱之無靈,乃縱槍炮擊之。蛟或大吼奔入巨水,或激其暴怒,尚能于平地出水,則田廬民人必有傷損。 餘曰:「然則龍與蛟之為利害,相去懸殊矣。蛟有害無利者也;龍降澤於民,為利甚溥,有時激之亦能為害,然非其本意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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