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愚民含忿輕生


  通州東鄉農人,有佃富家之田者,一日,入城還租,因米色不佳,頗受斥辱,農人忿不欲生。其家有一妻三子三女,長女已嫁,闔家尚有七人。農歸告其家人曰:「吾雖貧賤,義不受辱。今因佃人之田,無端被其淩辱,吾不欲居人世矣,汝等當如之何?」家人皆曰:「願同死!」農乃盡鬻其谷米器物,得錢百緡,赴匠室買棺七具,匠人不問其故,貿然與之。棺既到家,先一日告其鄰人曰:「明日吾家有事,請子一來!」

  鄰人於清晨入其家,則見七棺陳於中庭,闔家七人各臥棺中,蓋皆已服毒矣。鄰人懼而反奔出,遇其已嫁之女於陌上,告以其家父母弟妹皆已死矣。長女號哭入門,見其幼弟氣尚未絕,灌救得生。

  其餘六人,則已長往。此光緒五年事也。夫愚民因一朝之忿,自輕其生,固已慎矣,乃至闔家殉之,則尤愚之甚者。然愚者難以驟覺,而死者不可複生,故君子不輕斥辱人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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