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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員食祿有定數


  李筱泉制軍巡撫湖南時,有一捐班選得某郡通判者,來謁上官。制軍循例,出題考試。通判一到花廳,即掩卷高臥。制軍召首府使往問之,通判對曰:「吾儕若能考試,早以科第得官矣!今因不解文字,故以捐例得之,何考之有?」制軍謂此等劣員亟應參革,遂於發月折時,具一片參之。及批折已回,不見此片,旋於書案抽屜內得之,蓋拜折時忘封入也。

  制軍欲複上,時馬端敏公巡撫浙江,與通判有舊,適馳書為之說項,制軍謂其命運尚佳,遂飭令到任,食祿八年。及王夔石侍郎(文韶)巡撫湖南,複調通判考試,以不完卷,劾罷之。蓋通判之不才,當以考試被斥,而尚有八年之祿,故始不能劾而終竟被劾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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