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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鐘項煜之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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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王僣立南都,生殺予奪,無一不乖謬者,惟于周鐘、項煜之死,至今人以為允當,餘意獨謂不然。周鐘者,才不足以副其名,為人頗敦篤倫理,欠崇禎一死,大負生平,律以不忠之臣,雖百喙無可置辨。乃元宋紅巾堯湯武等語,見載《輟耕錄》,遽引入爰書,棄之於市,此何說哉?聞悍帥劉澤清曾金幣聘之,不應。鐘有季弟曰 瑁,嘗同飲阮大鋮家,壞坐大罵,鐘不為謝,以此兩人切齒。傅成其獄,李舒、章雯為詩吊之曰:「亂世身名可自由,恨君不及鄭台州。劇秦新論何曾草,月旦家評總世仇。」 項煜居家,簠簋不飭,為公論所擯棄。在朝累以詭激,市伉直聲。闖賊於三月十九日破京師,煜於四月十八日至金陵,福王稱偽號時,身與拜舞之列,因向朝士述在途毀形易服狀,為陳侍禦所糾,其日月可考也。當時竟以汙偽署殺之。以彼棄妻子南還,三千餘裡之遙,不一月重繭而至。即使曾從闖賊,偷旦夕之生,辛苦賊中,來亦宜留其殘喘,以勸來者。黃石齋先生正告南中用事諸臣曰:「唐天寶之亂,從王為上,自拔次之,若水心者何罪?」 嗚呼,亡國之帷幄重臣,有為新朝之佐命者,介生、水心皆小臣耳,罪宜末減,況又間關南返耶?大約更玉改步之時,傳聞異辭,是非失實。馬士英、阮大鋮,小人中之最不堪者,蚍蜉累累,不過槐國君臣。如項如周,一死本不足惜,尚論者應詳加考核,無左袒貴陽懷寧也。 五月二十八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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