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筆記雜錄 > 續子不語 | 上頁 下頁 |
人化鼠行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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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察王某,以領餉到長沙,邑令陳公為設備公館,將餉置臥室內。一夕甫就枕,氣逆不能寐,展側至三更。忽梁上仰塵中有物作齧木聲甚厲,懸帳覘之,見頂板洞裂,大如碗,一物自上墮地。視之,鼠也,長二尺許,人立而行。王駭甚,遍索牀枕間,思得一物擊之,倉卒不可得。枕畔有印匣,舉以擲之,匣破印出擊鼠。鼠倒地皮脫,乃一裸人。王大驚,喊,役皆至,已而邑令陳某亦來,視之,乃其素識鄉紳某也,家頗饒於資,不知何以為此。訊之,瑟縮莫能對,王即坐公館將動刑。 其人自言:幼本貧窶,難以自存,將往沉於河。遇一人詢其故,勸弗死,曰:「我令汝饒衣食。」引至家,出一囊,令我以手入探之,則皆束皮成卷,迭迭重列,因隨手取一皮以出,即鼠皮也。其人教以符咒,頂皮步罡,向北斗叩首,誦咒二十四下,向地一滾,身即成鼠。複付以小囊佩身畔,竊資納於中,囊不大,亦不滿重也。到家誦咒,皮即解脫,複為人形。曆供其積年所竊,不下數十余萬。 王因問:「汝今日破敗前曾否敗露?」曰:「此術至神,不得破敗。曾記十年前,我見一木牌上客頗多資,思往竊之。化鼠而往,緣木牌上。突出一貓齧我項,我急持法解皮,欲脫身逃,而砉然有聲,貓皮脫,亦人也,遂被執。究所授受,其人與我同師,其術更精,要化某物,隨心所變,不必藉皮以成。因念同學,釋我歸,戒勿再為此。已改轍三年矣。緣生有五子,二子已曆仕版,一子拔貢,尚有二子,思各捐一知縣與之。斂家中銀不足額,探知公餉甚多,故欲竊半以足數,不意遭印而敗。」王因取皮覆命持咒試之,則皮與人兩不相合,乃以其人付縣複訊,定讞始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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