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淫諂二罪冥責甚輕


  老僕朱明死一日而復蘇,告人曰:

  我被陰間喚去,為前生替人作債負中證,兩造互訐,必須我到,才得明白。我見閻羅王之後,據實剖陳,其案遂定,放我還陽。我出殿門,見柱上有一對聯雲:「是是非非地,明明白白天。」我歎賞之,以為不愧神明口氣。

  正徘徊間,見有一群托生之鬼從堂上下來,大半多不相識,只有一女子、一老叟,皆我鄰也。女有淫行,叟諂富家,以為此二人者,必墜阿鼻地獄矣。及判官走過,手持托生簿,因而問之。判官曰:「某婦甚孝,故托生山西貴人家為公子;叟甚慈,故托生山東為富家女。」

  朱大不服,曰:「我素知某婦不端,某叟沒品,俱得托生好處,然則閻羅衙門,何得為是是非非、明明白白乎?」判官歎曰:「此乃所以謂之是是非非、明明白白也。何也?男女帷薄不修,都是昏夜間不明不白之事,故陽間律文載:『捉姦必捉雙。』又曰:『非親屬不得擅捉。』正恐黯昧之地,容易誣陷人故也。閻羅王乃尊嚴正直之神,豈肯伏人牀下而窺察人之陰私乎?況古來周公制禮,以後才有『婦人從一而終』之說。試問未有周公以前,黃農虞夏一千餘年史冊中,婦人失節者為誰耶?至於貧賤之人,謀生不得,或奔走權門,或趨蹌富室,被人恥笑,亦是不得已之事。所謂『順天者昌』,有何罪過而不許其托生善地哉?況古人如陳太丘吊張讓而解党禍,康海見劉瑾以救李崆峒,貶其身而行其仁,功德尤大,上帝錄之入菩薩一門,且有善報矣。至於因淫而釀成人命,因諂而陷害平人,是則罪之大者,陰間懸一照惡鏡,孽障分明,不特冤家告發也。」朱聞之大悟而醒雲。判官亦其族叔,名啟宏,作黃岡州吏目,生前以端謹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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