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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買行頭


  杭州線店施三聘,死後無子,妻以其家資轉嫁某。三聘到冥府告狀,冥王不准。施商之判官書役雲:「婦人轉嫁,不取夫財,則我輩無可辦也。你妻取財而嫁,則你有錢與我輩;我輩拿你妻來,雖老爺得知,亦無大罪。但你須攜銀子來買陰司行頭,才好去嚇後夫,並可以取汝妻之魂。」施如其言,渡江到本家借取冥資四百作使用。後夫家聞爆竹放則鬼叫,見溺死者、縊死者,皆行頭所為。

  鬧十月以後,有新死木匠鬼來,胥役雲:「此人力能取汝妻之魂。」匠果斲其牀,截其足,妻果叫三日而卒。後夫取用之資,醫藥棺槨祈禱之費,適如其帶來之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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