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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私橋


  臨安府張大與李二為莫逆交,李家雖屢空,然賦性不苟,故張重之。一日向張道貧苦,張適有積金數百,因盡出以付李,相約除存本外,瓜分其利。

  不料數年間,李資本盡喪而歸,閉門高臥,絕不見張。張靜待之,許久不至,值嫁女期迫,因登李門問之。李置若罔聞,張怒,互相爭詈,觀者如堵。問張,則言李無良;問李,則言張冒騙。兩無中據,難定曲直。李嘵嘵不屈,張愈忿,曰:「汝明日若敢赴城隍廟盟誓摸錢,吾即休矣。」李謾應之,蓋鄰人信鬼神,相傳城隍神最靈,神前熬油鍋,置錢其中,理直者手摸不爛,否則必爛,故脅之。

  明日,張果來追李,李亦不懼,同往至廟,撞鐘鼓,陳顛末,然後置鐵鐺熬沸油,擲一錢於油中,令人手摸。李竟取出而手無恙,於是眾咸非張,張亦不能再辯。

  後李別作生業,數年間滿載而歸,於是計算張氏本利若干,盡為歸楚,親登其門。張曰:「交已絕矣,義不受金。」李曰:「實借君物,何敢負德,待來世作牛馬償耶?」推讓再三,張終不受。於是鄉里為之區畫,廟前有板橋已朽,請將此金易之以石,並問李曰:「前既昧良,何敢盟誓?」李笑曰:「彼時非敢昧良,實恐一經承認,即須原物,粉骨難償,故先至廟禱神默佑,待發財時再報答張友,不意神靈如是。」眾聞之鹹笑曰:「城隍神乃受君私耶!」後橋成無名,因顏其橋曰「受私橋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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