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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八八


  四川達州民某兄弟二人,甚友愛,弟未授室而他出,其兄賣身得十二金,為弟聘婦。弟歸娶,知兄賣身事,乃相持而泣,遣其婦往母家取原聘金為兄贖身。

  湖南流民二人某某知其事,尾之,中途擊婦死,而攫其金。忽迅雷大震,擊二人立斃,其屍羅跪於婦家之門,手中持十二金。頃之婦復蘇,歸至其家,則二人者已先跪門外矣。

  婦語其故,兄弟鄰里及州人來觀者如堵,莫不歎異,以為孝友強暴之報施不爽如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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