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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南園


  乾隆中,因禦史王蓋、羅暹春先後劾大臣獲咎,故諫官皆緘默無言,轉相戒誨。錢南園灃深惡之,曰:「國家設立諫官,原欲拾遺補闕。今諸臣皆素餐屍位,致使豺狼遍野而上不知,安用諫官為哉?」乃陳奏山東巡撫國泰諸貪婪不法,及國帑虧空事。

  上震怒,命劉石庵相公往彼審訊,盡得其實。乃置泰於法,立遷公官為通政副使,時謂之鳴鳳朝陽。後以事鐫級。再補言官,時和相擅權,朝中自立私寓,不與諸公共坐。

  公立劾之,謂:「國家所以設立衙署,蓋欲諸臣共集一堂,互相商榷,佞者既明目共視,難以挾私;賢者亦集思廣議,以濟其事。今和珅妄立私寓,不與諸大臣同堂辦事,而命諸司員傳語其間,即有所私弊,諸大臣不能共知,雖欲參議,無由而得,恐有自作威福攬權之漸。請皇上命珅拆毀其寓,遇事公同辦理,無得私自處判。」疏入,上嘉其言,即命公入軍機以監之。逾年公暴卒,上甚悼惜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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