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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僕


  乾隆乙卯,宜制府綿總督陝、甘時,好盤詰私販,凡回疆屯戍官吏私往來販,至者盡被所獲,立正典刑。有故巡撫某,貪吏也,以罪戍邊,使其僕李七往來販玉。事發,李挺身自認,謂主人初不知情。

  大吏脅以三木,李執辭如初,因論李大辟,罪某奪俸而已。及被刑日,李尚謂人曰:「奴代主戮,是其分也。」初無悔心。嗚呼!公以宗戚之近而為商賈之行,乃使其僕銜冤地下,今雖華袞顯然,不及死者多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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