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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太傅家法


  余嘗育奴子英魁,為納蘭氏之舊僕,言明太傅珠於康熙中既為郭華野所劾,曰:「勳名既不獲樹立,長持保家之道可也。」

  因廣置田產,市賈奴僕,厚加賞賚。按口賙以銀米,冬季賜以綿布諸物,使其家給充足,無事外求。立主家長,司理家務,奴隸有不法者,許主家者立斃杖下。所逐出之奴皆無容之者,曰:「伊于明府尚不能存,何況他處也?」故其下愛戴,罔敢不法。

  其後田產豐盈,日進鬥金,子孫曆世富豪。至成公安時以倨傲和相故,攖於法網,乃籍沒其產,有天府所未有者,良可惜也。因思權奸保家,其才故有過人者,所以能曆百年而不敗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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