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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正(3)


  杜黃裳為太常卿,方王叔文之盜權,黃裳終不造其門。嘗語其子婿韋執誼,令率百官請皇太子監國。執誼遽曰:丈人才得一官,寧可複開口議禁中事耶?黃裳勃然曰:黃裳受恩王朝,豈可以一官見買!即拂衣而出。尋拜平章事。

  李藩為校書郎,王紹持權,邀藩一相見即用,終不肯。就為給事中制敕,有不可遂,于黃敕後批之。吏白:宜別連白紙。藩曰:別以白紙,是文狀。豈曰批敕耶?裴垍言於帝,以藩有宰相器,擢為平章事,與權德輿同在政府。河東節度使王鍔,遺賂權幸,有密旨王鍔可兼宰相,宜即擬來。藩遂以筆塗兼宰相字,卻奏入,雲:不可。德輿失色,雲:縱不可,宜別作奏,豈可以筆塗詔耶?藩曰:勢迫矣,出今日便不可上。日又暮,何暇別作奏?鍔命果寢。史雲藩為相,材能不及裴垍,孤峻頗後韋貫之,然人物清整,亦其流也。

  盧坦為中丞裴均為僕射在班逾位坦曰:姚南仲為僕射例如此均曰:南仲何人坦曰:南仲是守正而不交權幸者也

  武儒衡字廷碩,氣直貌莊,言不妄發。相國鄭余慶不事華潔,後進趨其門者多垢衣敗服,以望其知。儒衡謁見,未嘗輒易所好,但與之正言直論。余慶亦重之。元稹依倚內官,得知制誥,儒衡深鄙之。會食瓜閣下,蠅集於上,儒衡以扇揮之曰:適從何處來,而遽集於此?同僚失色,儒衡意氣自若。

  韋貫之為長安縣丞。德宗末年,京兆尹李實權移宰相,言其可否,必數日而詔行。有以貫之名薦於實者,答曰:是與吾同裡,極聞其賢,但得識其面而薦之上。舉笏示說者曰:實已記其名氏矣。說者喜,驟以其語告於貫之,且曰:子今日詣實,而明日受賀矣。貫之唯唯,終不往,亦不遷。後相憲宗。

  韋澳,貫之子也。兄溫與中丞高元裕友善,溫請用澳為禦史,謂澳曰:高二十九持憲綱,欲與汝相面,汝必得禦史。澳不答。溫曰:高君端士,汝不可輕。澳曰:然恐無呈身禦史。竟不詣元裕之門。後為京兆尹,會宰相蕭鄴判度支,而戶部缺判使。澳對於延英。宣宗曰:戶部缺判使,澳對以府事。上言戶部缺判使者三,又曰:卿意何如?澳曰:臣近年心力減耗,不奈繁劇累。曾陳乞一小鎮,聖慈未垂矜允。上默然不樂。甥柳玼曰:舅特承聖知,延英奏對,恐未得中。澳曰:吾不為時相所信,忽自宸衷委以使務,必以吾他岐得之,何以自明?我意不錯,爾須知。時事漸不佳,是吾徒貪爵位所致,爾宜志之。後出鎮河陽,辭於內殿,上曰:卿自求便,我不去卿。

  路隋為中書舍人,翰林學士有以金帛謝除制者,必叱而卻之,曰:吾以公事接私財耶?終無所納。

  韓愈與人交,榮悴不易。而觀諸權門豪士如僕隸焉。瞪然不顧。穆宗以愈為京兆尹,六軍不敢犯法。私相謂曰:是尚欲燒佛骨,何可犯之?

  裴度為元稹所間,罷兵權,為東都留守。過京師朝見,先敘朱克融王廷湊暴亂河朔,受命討賊,無功行陳,除職東都,許令入覲。辭和氣勁,感動左右。度伏奏龍墀,涕泗嗚咽。穆宗為之動容。口自諭之曰:所謝知朕于延英待卿。初人以度無左右之助,為奸邪排擯,雖度勳德,恐不能感動人主。及度奏河北事,慷慨激切,揚於殿廷,在位無不聳動。雖武夫貴介,亦有諮嗟出涕者。

  李甘字和鼎,大和中為侍御史,鄭注求入相,甘唱言於朝曰:宰相者,代天理物,先德望而後文藝。注何人,敢茲叨竊白麻。若出吾必壞之。會李訓亦惡注所求,相注之事竟寢。甘猶貶封州司馬。

  崔從少以貞晦恭遜自處,不交權利。忠厚方嚴正,人多所推仰。階品合立門戟,終不之請。四為大鎮,家無妓樂,士友多之。

  孔緯字化文,乾符中為禦史中丞,緯器志方雅,疾惡如雦,既總憲綱,中外不繩而自肅。僖宗幸蜀,百寮以田令孜在上,左右意不欲行,皆以袍笏不具為詞。緯召三院禦史謂之曰:吾輩世荷國恩,身居秋憲,雖六飛奔迫,而咫尺天顏。累詔追征,皆無承稟,非臣之義也。凡布衣交舊,猶緩急相救,況在君親?策名委質,安可背也。言竟泣下。三院雲:聊營一日之費,俟信宿繼行。緯拂衣起曰:吾妻危疾,旦不保夕,丈夫豈以妻子之故,忘君父之急乎?公輩善自為謀,吾行決矣。行至褒中作相。孔氏子孫,元和後昆仲貴盛,至正卿方鎮者六七人,未有為宰輔者。至緯始在鼎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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