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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事(3)


  馬總敦儒學,長於政術。在南海累年,清廉不擾,夷獠便之。於漢所立銅柱處,以銅一千五百斤特鑄二柱,刻書唐德,以繼伏波之跡。

  淮西之師柳公綽選卒六千,屬李聽。軍既行,公綽時令左右省問其家,如疾病養生送死,必厚廩給之。士之妻冶容不謹者,沉之于江。行卒相感曰:中丞為我輩治家事,何以報效!故鄂人戰每克捷。

  盧鈞為廣州刺史,為政廉潔,請監軍領市舶使,已一不乾預。自貞元以來,衣冠得罪流放嶺表,子孫貧悴不能自還,鈞減俸錢為之營槥櫝,致醫藥,畢婚嫁。凡數百家。山越之俗,服其德義。

  張允濟為武陽命,曾有行人候曉先發,遺衫于路。行十數裡方覺,或謂曰:我武陽境內路不拾遺,但能回取,物必當在。如言果得。遠近稱之績政尤異。

  薛大鼎為滄州刺史,開無棣河引魚鹽於海。百姓歌之曰:新河得通舟楫利,直達滄海魚鹽至。昔日徒行今騁駟,美哉薛公德滂被。大鼎與瀛州賈敦頤、冀州鄭德本,俱有美政。河北稱為鐺腳刺史。

  賈敦頤為洛州刺史,有異政。百姓樹碑于大市通衢。後弟敦實為洛州長史,又有惠政。百姓複刻石頌美,立于兄碑之側。時人號為棠棣碑。

  田仁會為郢州刺史,天旱,仁會自曝祈雨,竟獲甘澤。其年大熟。百姓歌曰:「父母育我田使君,精誠為人上天聞。田中致雨山出雲,倉廩既實禮義申。但願常在不患貧。」

  馮元淑則天時為清漳令,有殊績,百姓號為神明。又曆浚儀、始平縣令,皆單騎赴職,未嘗以妻子之官。所乘馬午後則不與芻,雲令其作齋。身及奴僕,每日一食而已。俸祿之餘,皆供公用,並給貧士。人或譏其邀名,元淑曰:「此吾本性,不為苦也。」

  袁滋字德深,為華州刺史,以寬易清簡為政,人甚愛之。征為金吾衛大將軍,以楊於陵代之,百姓遮道不得進,於陵宣言曰:「于陵不敢易袁公之政。」然後羅拜而去。

  馮立為廣州都督,嘗至貪泉,歎曰:「此吳隱之所酌泉也,飼一杯水何足道哉?吾當汲而為食,豈止一杯,即安能易吾性乎?」

  道州之民多矮,每年常配鄉戶貢其男,號為矮奴。陽城為太守,不平其以良為賤,又閔遠氓,歲有離異之苦,乃抗疏論而免之。自是停歲貢。民皆賴之,無不泣荷。

  元宗時蒲州刺史陸象先,政尚寬簡,吏民有罪,多曉諭遣之。州錄事言於象先。象先曰:「人情不遠,此屬豈不解吾言耶?必欲棰撻以示威,當從汝始。」錄事慚而退。象先嘗謂人曰:「天下本無事,但庸人擾之爾。苟清其源,何憂不治?」

  元宗賜酺三日,上禦五鳳樓。觀者喧隘,樂不得奏。金吾白挺如雨,不能遏止。上患之。高力士奏河南丞嚴安之為理嚴,為人所畏,請使止之。上從之。安之至,以手板繞場畫地曰:「犯此者死。」於是三日指其畫以相戒,無敢犯者。

  五代漢劉審交為汝州防禦使,郡人歌之。卒於官,郡人聚哭柩所,列狀乞留葬本州界,建祠立碑,詔贈太尉。馮道聞之曰:「予嘗為劉汝州僚佐,知其為人廉平慈善,無害之良吏也。民之租稅不能減也,傜役不能息也,寒者不能衣也,餒者不能食也,百姓自汲汲然,使君何有於我哉!然身死之日,黎民懷感者,誠以不行鞭撲不行刻剝,不因公以徇私,不容物以利已,薄罰宥過,謹身節用,安俸祿守禮分而已。」

  劉知遠謂晉高祖曰:「願陛下撫將相以恩,臣請戢士卒以威。恩威兼著,京邑自安。本根安固,則枝葉不傷矣。」知遠乃嚴設科禁,宿衛諸軍無敢犯者。有軍士盜紙錢一襆,主者擒之,左右請釋之。知遠曰:「吾誅其情,不計其直。」竟殺之。由是眾皆畏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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