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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國良


  莊宅使巡官王國良,下吏之兇暴者也,憑恃宦官,常以淩辱人為事。李複言再從妹夫武全益,罷獻陵台令,假城中之宅在其所管。武氏貧,往往納傭違約束,即言詞慘穢,不可和解。賓客到者,莫不先以國良告之,慮其謗及,畏如毒蛇。

  元和十二年冬,複言館于武氏,國良五日一來,其言愈穢,未嘗不掩耳而走。忽不來二十日,俄聞緩和之聲,遣人問之,徐曰:「國良也。」一家畏其悉辭,出而析之,乃訝其羸瘠。

  曰:「國良前者奉辭,遂染重病,臥七日而死,死亦七日而蘇。冥官以無禮見撻,杖瘡見在。久不得來。」

  複言呼坐,請言其實。國良曰:「疾勢既困,忽有壯士數人,揎拳露肘,就床拽起,以布囊籠頭,拽行不知裡數,亦不知到城郭,忽去其頭囊,乃官府門也,署曰『太山府君院』。喘亦未定,捽入廳前,一人緋衣當衙坐,謂案吏曰:「此人罪重,合沉地獄,一日未盡,亦不可追。可速檢過。』其人走入西廊,逡巡曰:「國良從今日已後,有命十年。』判官令拽出放歸,既出門,複怒曰:『拽來!此人言語慘穢,抵忤平人。若不痛懲,無以為誡。』遂拗坐決杖二十,拽起,不蘇者久之。判官又賜廳前池水一杯,曰:『飲之不忘,為吾轉語世間人,慎其口過。口之招非,動掛網羅,一言以失,駟馬不追。』國良匍匐來歸,數宿方到,入門蹶倒,從此忽悟。家人泣伺將殮,問其時日,身冷已七日矣,唯心頭似暖,不忍即殮。今起五六日矣,瘡痛猶在。」

  袒而視之,滿背黯黑,若將潰爛然,四際微紫,欲從外散,且曰:「自小凶頑,不識善惡,言詞狂誖,罪責積多,從此見戒,不敢複怒矣。凡若有錢,幸副期約,勿使獲罪於上也。」乃去。

  自是每到,必若仁者。明年九月,忽聞其死。計其得杖,從滿十月,豈非陰司之事十年為月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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